新法:房东重建逼走租客最高要赔两年的租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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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国无忧 51.CA 2019年6月13日 10:23 来源:本网编译
温哥华市议会昨天一致通过一个保障租客条例,规定如因大厦重建而被逼搬家的租客,可获得增加一倍的赔偿额;而老租客的赔偿额,最多可达到两年即24个月的租金。
据dailyhive报道,温市议会在去年12月批准要修改《租户搬迁和保护政策》(Tenant Relocation and Protection Policy),并于今年6月12日正式通过。温哥华市长肯尼迪(Kennedy Stewart)表示:修改《租户搬迁和保护政策》是为了让温哥华市的租客享受到全国最丰厚及最全面的保障。同时确保租客及房东之间具有透明的沟通。
修改后的《租户搬迁和保护政策》规定,如因大厦重建而逼走租客,则租客可得到赔偿, 其租龄越长补偿越高,其中1至5年租约可获补偿4个月租金,5至10年租约可获补偿5个月租金,10至20年租约可获补偿6个月租金,20至30年租约可获补偿12个月租金,30至40年可获补偿18个月的租金,40年以上租约可获补偿24个月租金。这个补偿比例比原规定高出一倍以上,原规定1至5年租约可获补偿2个月租金,5至10年租约可获补偿3个月租金,10至20年租约可获补偿4个月租金,20年以上租约可获补偿6个月租金。
租客同时获搬家费补偿,一室公寓补偿750元,两室以上公寓补偿1000元,有特殊情况的租户如残疾人和宠物将额外获得2,500元补偿。同时规定老租户返回重建地点租金将比新租客低20%。
《租户搬迁和保护政策》规定,这些新的补偿仅适用于重建,不包括装修。